西藏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规定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发布时间: 2024/2/19 16:32:35
西藏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规定
二级建造师注册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寸近期蓝底清晰照片两张)
2.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7.视频截图(本人到场注册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不到场注册的,需进行现场视频,并打印视频截图)
8.原聘用单位工作调动证明或解聘证明、退休证明、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件原件(如注册时注册单位与考试时填报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
9.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逾期注册的需提供)
备注:外省(市、自治区)入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省级注册主管部门开具的未注册证明(我中心需与相关省<市、自治区>住建厅核实真伪)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寸近期蓝底清晰照片一张,必须填写业绩)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寸近期蓝底清晰照片一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原聘用单位工作调动证明或解聘证明、退休证明、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件原件
4.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逾期的先进行延续注册,再进行变更注册)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视频截图(本人到场注册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不到场注册的,需进行现场视频,并打印视频截图)
7.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资质证书复印件(仅企业名称变更时提供)
8.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仅注册建造师姓名、性别变更时提供)
备注:在藏注册须满一年,才能进行变更注册(相差15天以内的可以进行变更注册)。
(四)增项注册
1.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寸近期蓝底清晰照片一张)
2.新增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逾期的先进行延续注册,再进行增项注册)
4.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增项专业逾期的需提供)
备注:外省二级建造师增项:1.外省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在藏增项注册的,须提供省级注册主管部门开具的未注册证明(我中心需与相关省<市、自治区>住建厅核实真伪)。
2.外省二级建造师在藏注册后,建造师参加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考三科)取得资格证书的,可增项注册。
(五)重新注册
重新注册材料与初始注册材料保持一致
备注:外省二级建造师在藏注册后注销的,再次在藏注册须提供省级注册主管部门开具的未注册证明(我中心需与相关省<市、自治区>住建厅核实真伪)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遗失补办注册
1.遗失补办注册申请表(一寸近期蓝底清晰照片两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七)注销注册
1.注销注册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原聘用单位工作调动证明或解聘证明、退休证明、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文件原件
4.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备注:1.在藏注册满一年,进行注销注册的,可随时进行重新注册;
2.在藏注册不满一年,进行注销注册的,须注销满一年以后才能进行重新注册。
3.公司注销了,公司注册人员未注销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公司注销凭证,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办理注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