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乌兰浩特)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内蒙古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2-06-08 20:30:05

  据悉,2022年度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即将举行,为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为了确保考试能顺利进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希望考生积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防疫措施,下文为二级建造师考试网根据官网整理的兴安盟考区防疫规定,请考生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乌兰浩特)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报告)


  考生“兴安防控健康码”或 “国家电子健康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准到小时。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来(返)兴安盟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还须持有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兴安防控健康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的;


  3、2022年5月21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兴安防控健康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在5月28日开始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兴安防控健康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兴安盟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我盟考生考试前7天非必要不出盟。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两证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报告”,即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应试人员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嗅味觉减弱或消失、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