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单位意见加盖部门公章有效吗?

天津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9-11-05 16:40:12

  天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必备证书,也是职称评比的重要依据,为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天津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要求考生如实填写报名表。而报名表中,有一栏是需要考生本人的工作单位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有考生咨询,这一栏能否加盖部门公章呢?如果加盖的是部门公章,报名表还有效吗?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要严肃的通知大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是不予认可的。


  此外,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请考生依据社保缴纳的本人现所属具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资质的单位为准,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或满5年或满15年)由单位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不予认可。


  工作证明单位与现社保缴纳单位须一致。单位意见严禁涂改,单位意见工作年限证明不填、填错或误填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