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发布时间: 2024/2/19 16:32:35
在各位考生通过四川二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或外来二级建造师需要在四川当地使用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证时,他们都需要对自己的证书进行注册,证书方可使用,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一、申请
1.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证书后三年内,到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2.建造师按照其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专业类别,实行分专业注册。
二、初始注册
1.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
(四)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业绩证明;
(五)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
2.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无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信息卡和建造师执业专用章。
三、续期注册
1.注册建造师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从事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业绩证明;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2.申请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无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四、变更注册
1. 注册建造师申请变更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执业信息卡和执业专用章;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文件或退休人员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新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变更注册。
注意:1.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变更后其有效期按原注册有效期计算。
2.建造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3.建造师注册后,除工作单位变更外,其他注册内容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后30日内向省级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五、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申请专业增项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专业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信息卡;
(三)资格证书合格证明;
(四)逾期专业增项注册,应当提供该增项专业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