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补充公告

宁夏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1-09-18 16:04:22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了解到,宁夏自治区根据人社部的要求,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拟合格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但在拟合格人员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大众的实名监督举报,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拟合格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拟合格人员公示期间,欢迎考生实名监督举报,举报人可采取写信或打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取消考试成绩,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举报电话:5099131,举报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3楼),邮编:750001。


  各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工作日):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4.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5.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