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关于办理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复审通过)资格证书的通知

湖北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0-04-30 14:20:41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讯,由宜昌人事考试网获悉,湖北省宜昌市报名点考生的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复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可以通过“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两种方式办理,办理日期将从5月7日开始,详细通知内容可从下方获取。


  宜昌市报名点考生: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复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于2020年5月7日开始办理,证书办理分“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两种方式,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


  1、需提交的资料:


  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如需代领证书,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考生上述资料。


  2、现场办证时间安排:


  2020年5月7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现场办证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机关大楼(至喜长江大桥匝道处、三峡烟草旁)203号办公室。


  4、现场办证乘车路线:市内乘6路车在宜化大楼站下车后直行约1000米;市内乘11路、25路车在北门外正街站下车即到。


  二、网上办理


  1、需准备的电子资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免冠电子登记照片、成绩通知单等电子资料;


  2、网上办理登录方式: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切换旧版—宜昌市—自然人办事—证件办理—领取人事考试证书。审核成功后由市人事考试院将证书邮寄至考生。


  友情提示:


  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将按成绩作废,证书收回进行处理。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20年4月30日